‥娴静犹如花照水♡行动好比风抚柳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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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新司法解释(为方便简称“新婚姻法”)出来后,看似没有规定男女哪一方持有财产的区别 但是神奇的是
基本上遭到大多数男性的欢迎 和 大多数女性的排斥
这简单的反馈就说明这部法律其实是不公平的
为什么?因为在这个世界 男女永远是不可能平等的 除非到有一天大家都体外受精 试管婴儿 体外妊娠
在东方不用讲了,就算在西方,波伏娃也说过了,男女不是南北极的关系,是男和非男的关系,man-woman,male-female,从来没有女人 只有非男人
就算在今天,我问你,第二性是什么?你还是答女性。男性永远是第一性,女人是第二性。
时至今日还有人对我说,你看,有成就的人大多数是男人,为啥,说明男人比女人强,男人比女人聪明嘛!
他还举例说看在家炒饭 的是女人,做大厨的是男人。这就和现今农村人越来越上不了北大清华是一样的道理,不是农村人就笨,是起跑点就不一样。在男权社会要求女人更多在家庭内部奉献,自然导致她们工作上投入的精力减少,比如一个女职员说我下班还要去接小孩,你会觉得很正常,男职员这么说你就决定他真是个好男人,真顾家,这就是期待值不同。
作为法律的制定者,不考虑世俗的情况,建立在简单的平等之上,是十分愚蠢的,这和人民公社犯得错误是一样的,违背社会和历史的规律,过分单纯的考虑问题,当然,不排除法律制定者大部分为男士,故而制定这么一部法律~
在男性抱怨女人妄想不劳而获,瓜分自己财产的时候,却忘记了这正是女人不安全感的体现,而这正来自于这小三、二奶泛滥的社会,而这些始作俑者无不是某些见异思迁的男性。如果类似西方那样离婚后需要付赡养费,那么男人在考虑出轨成本时自然会多斟酌一下。
也许你要说这是人的本性决定的,花心的人总是花心的,那你就错了,人的本质是利益的动物,一生都在计算成本和收获,无论你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。
在中国这个重男轻女又奉行独生子女的国度,还有其他问题:
当然作为独生女,俺爹娘给俺买了套房,所以其实俺对这法律毫无压力,但是那些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呢?
如果家有儿又有女,父母根本无能力给每个儿女买套房怎么办?我想绝大数都是选择给儿子买吧?
那么女人呢?离婚了呢?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~
再举个例子,潮汕地区极度重男轻女,妇产科同学曾经告诉我一对夫妇曾多年生不出孩子,丈夫便把妻子休了,结果妻子再婚,却生了,原来是这男的生不了……这是个现世报的例子,可是呢,如果生了个女儿怎么办,部分恶心男人便会再讨个老婆再生直到得到儿子为止,那么这种男子便是双手支持本部十分“公平”的婚姻法了,是啊,房子本来就是我的,我讨个老婆,她帮我生,是个女儿,没关系啊,离了再娶,反正房子还在我手上,成本极低啊~我管你原来那个老婆抚养女儿居无定所压力山大啊,我有法律保护呢!
也许你要说我不懂法,这条款上面说要给女方补偿啊!
那就不是我不懂法,是你不懂现实了!
就算法律判男方赔偿女方100万,但是女方对房子无产权,那么这个男的可以说我还要还房贷,没钱,那么女方很有可能一毛钱都拿不到。拿着法院判决书一毛钱都拿不到的债主还少吗?
在这个男权的社会,女人怎么做都是错,为啥?因为社会法则的制定者是男人,评判对错的也是男人
他们一方面指责你爱慕虚荣,贪图富贵,一方面自己朝三暮四沾花惹草,在精神方面无法得到安全感的女人自然只有在物质方面寻求安慰了,耗费了青春年华 至少能得到个养老的房子好过啥也没有吧?
他们一方面指责那些女强人没有女人味不顾家庭,另一方面又指责女人妄想不劳而获好吃懒做,他们最好自己的老婆天天在家伺候自己又能收入100万/月。
他们一方面高叫凭啥男人要买房,一方面又不同意孩子跟老婆姓
这是一部关注物质公平的法律,却忽视了人性的公平,忽视了女人为家庭付出,做家务,带小孩这些无法转化为GDP的付出
这是一部保护有钱人的法律,而不是保护弱者,实现公平的法律
作为法律的立足之本 已经丧失殆尽了
基本上遭到大多数男性的欢迎 和 大多数女性的排斥
这简单的反馈就说明这部法律其实是不公平的
为什么?因为在这个世界 男女永远是不可能平等的 除非到有一天大家都体外受精 试管婴儿 体外妊娠
在东方不用讲了,就算在西方,波伏娃也说过了,男女不是南北极的关系,是男和非男的关系,man-woman,male-female,从来没有女人 只有非男人
就算在今天,我问你,第二性是什么?你还是答女性。男性永远是第一性,女人是第二性。
时至今日还有人对我说,你看,有成就的人大多数是男人,为啥,说明男人比女人强,男人比女人聪明嘛!
他还举例说看在家炒饭 的是女人,做大厨的是男人。这就和现今农村人越来越上不了北大清华是一样的道理,不是农村人就笨,是起跑点就不一样。在男权社会要求女人更多在家庭内部奉献,自然导致她们工作上投入的精力减少,比如一个女职员说我下班还要去接小孩,你会觉得很正常,男职员这么说你就决定他真是个好男人,真顾家,这就是期待值不同。
作为法律的制定者,不考虑世俗的情况,建立在简单的平等之上,是十分愚蠢的,这和人民公社犯得错误是一样的,违背社会和历史的规律,过分单纯的考虑问题,当然,不排除法律制定者大部分为男士,故而制定这么一部法律~
在男性抱怨女人妄想不劳而获,瓜分自己财产的时候,却忘记了这正是女人不安全感的体现,而这正来自于这小三、二奶泛滥的社会,而这些始作俑者无不是某些见异思迁的男性。如果类似西方那样离婚后需要付赡养费,那么男人在考虑出轨成本时自然会多斟酌一下。
也许你要说这是人的本性决定的,花心的人总是花心的,那你就错了,人的本质是利益的动物,一生都在计算成本和收获,无论你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。
在中国这个重男轻女又奉行独生子女的国度,还有其他问题:
当然作为独生女,俺爹娘给俺买了套房,所以其实俺对这法律毫无压力,但是那些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呢?
如果家有儿又有女,父母根本无能力给每个儿女买套房怎么办?我想绝大数都是选择给儿子买吧?
那么女人呢?离婚了呢?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~
再举个例子,潮汕地区极度重男轻女,妇产科同学曾经告诉我一对夫妇曾多年生不出孩子,丈夫便把妻子休了,结果妻子再婚,却生了,原来是这男的生不了……这是个现世报的例子,可是呢,如果生了个女儿怎么办,部分恶心男人便会再讨个老婆再生直到得到儿子为止,那么这种男子便是双手支持本部十分“公平”的婚姻法了,是啊,房子本来就是我的,我讨个老婆,她帮我生,是个女儿,没关系啊,离了再娶,反正房子还在我手上,成本极低啊~我管你原来那个老婆抚养女儿居无定所压力山大啊,我有法律保护呢!
也许你要说我不懂法,这条款上面说要给女方补偿啊!
那就不是我不懂法,是你不懂现实了!
就算法律判男方赔偿女方100万,但是女方对房子无产权,那么这个男的可以说我还要还房贷,没钱,那么女方很有可能一毛钱都拿不到。拿着法院判决书一毛钱都拿不到的债主还少吗?
在这个男权的社会,女人怎么做都是错,为啥?因为社会法则的制定者是男人,评判对错的也是男人
他们一方面指责你爱慕虚荣,贪图富贵,一方面自己朝三暮四沾花惹草,在精神方面无法得到安全感的女人自然只有在物质方面寻求安慰了,耗费了青春年华 至少能得到个养老的房子好过啥也没有吧?
他们一方面指责那些女强人没有女人味不顾家庭,另一方面又指责女人妄想不劳而获好吃懒做,他们最好自己的老婆天天在家伺候自己又能收入100万/月。
他们一方面高叫凭啥男人要买房,一方面又不同意孩子跟老婆姓
这是一部关注物质公平的法律,却忽视了人性的公平,忽视了女人为家庭付出,做家务,带小孩这些无法转化为GDP的付出
这是一部保护有钱人的法律,而不是保护弱者,实现公平的法律
作为法律的立足之本 已经丧失殆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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